按照拟申请的经营项目进行逐项分析,应包括以下内容:
(1)行业背景分析;
(2)围绕此业务企业已开展和拟开展的工作介绍;
(3)盈利模式介绍;
(4)公司发展战略及开展网络文化工作的主要策略及具体措施,从内容、技术、管理等三方面进行具体阐释;
(5)申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企业,应包括网络游戏虚拟货币表现形式、发行范围、单位购买价格、终止服务时的退还方式、用户购买方式、用户权益保障措施、技术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
(6)申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企业应包括服务(平台)模式、用户购买方式、用户权益保障措施、用户账号与实名银行账户绑定情况、技术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
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业务与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业务不能同时选择。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简称文网文或网文),是指利用互联网从事盈利性的文化产品,而需要在公司所在地的省或者直辖市的文化部门所在的备案。
文网文7大经营范围:
1、游戏产品(1、虚拟货币发行 2、虚拟货币交易)
2、音乐娱乐产品
3、表演(直播)
4、动漫产品
5、演出剧(节)目
6、艺术品
7、展览、比赛活动
可以同时申请好几个范围。
既然是互联网运营的资质,所以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域名已经备案的PC端网站
2、公司的基本材料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文网文),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颁发给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市场合法准入资质;其中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办理依据
1、《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9号令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令第49号)的规定,经批准,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予以查处,并没收非法所得